理性看待母校性骚扰事件|从制度与定义出发
- Soon Kiat Ker
- Oct 13
- 5 min read

学校要求学生提供证据,但若当事人与校方失去信任,再去举报无疑是一种心理负担。相对而言,设置独立的中介人处理投诉和沟通,可以有效增强调查的公信力和公平性。
趁着这几天热度慢慢消退,大家也渐渐恢复理性,我想现在是个合适的时机,来分享一下我对这起事件的个人看法。我并不想评断谁对谁错,而是希望从更理性、制度的角度去看待整件事。
目前证据有限,我只能根据公开信息与假设条件来谈看法。据了解,是一位毕业约五年的校友(称她为L)指控颜老师曾有讲黄色笑话,甚至一些校友指正搓手动作等行为?因此造成性骚扰。
⚖️ 1/3 什么是「性骚扰」?
在美国,《1964年民权法案》第七章(Title VII of the Civil Rights Act 1964)以及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(EEOC)的定义中:性骚扰是指任何带有性意味、令他人感到不舒服或不受欢迎的言语或行为,只要这些行为影响到工作环境或就业决定,就属于性骚扰。
其中,针对性暗示、性笑话(sexual jokes)等,又有更具体标准:
1️⃣ 不受欢迎 —— 对方没有同意,或明确表现出不适、反感。
2️⃣ 重复或严重 —— 如果内容极度冒犯,即使只发生一次也可能构成骚扰。
3️⃣ 造成敌意或不适环境 —— 尤其在职场或教育机构中,使他人感到被冒犯、羞辱或不安。
简单来说:若在他人要求停止后仍继续讲黄色笑话、在专业场合使用性暗示手势、或发送带性意味的表情包、双关语,这些都可能构成性骚扰。
另一方面,马来西亚的法律定义从职场角度出发,根据《1955年雇佣法》(Employment Act 1955, Section 81A)与《1999年性骚扰行为守则》(Code of Practice on the Prevention and Eradication of Sexual Harassment in the Workplace):
性骚扰是任何不受欢迎的、带有性性质的行为,无论是言语、非言语、视觉、手势或身体接触,只要令他人感到被冒犯、屈辱或不安,即构成性骚扰。
我为什么要写那么大的篇幅来做定义?因为正如一些校友和网友明确指出,现实中,性骚扰并不是非黑即白的判断。即使有法律条文,依然存在主观空间——取决于受害者的感受、心理影响与反应。我引用美国的法例,是因为美国是最早明确界定并执行性骚扰法制化的国家之一。理解定义,能帮助我们更理性地看待事件。

🧭 2/3回到案件:关于指控与反应
L 同学声称老师曾讲黄色笑话,因此构成骚扰。若属实,从法律角度确实可能构成性骚扰。但司法程序上,除了行为本身,还需要证明受害者是否因此受到心理或学业影响。另一方面,我未见当年有任何后续处理记录,例如,L同学只说了当时后因为师生关系不对等,因此“是否与老师沟通?是否向校方举报?是否启动内部投诉程序”等就因为这句假设而被掩盖了。若这些环节缺失,即使事件属实,也难以在程序上成立。此外,若根据以上黄色笑话的定义来说,也很定罪老师,因为当中不涉及“重复”,“曾被警告”,“不受欢迎”。
距离事件已五年。在多数民事法中,性骚扰案件都有追诉时效。若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选择公开控诉,虽然能引发讨论,却也容易造成舆论误伤与偏见。因此不难排出学生确实有蹭流量,讨关注之嫌。
👩🏫 3/3各方立场解析
关于颜老师,我本人没上过他的课,但从校友口中与印象看,他确实是一位敬业且受欢迎的老师。然而,好老师 ≠ 不可能犯错。不能因为人缘好,就认定他无错;也不能因为控诉来得晚,就否定受害者的感受。理性,就是在灰色地带中寻找平衡。换言之,我不能困在这个假逻辑 - 因为老师受欢迎,是个好老师,然后就盖棺定论他是对的,或者是这个事件中的受害者。就好像我不能说坐business class的人就是有钱人,或爱护小动物的男生不可能是渣男等等。
黄色笑话确实是人与人快速建立连接的一种方式。无论是沟通、授课还是演讲,很多人都会用一点轻松或带点暧昧的幽默来活跃气氛。就连我在大学时听过的某些国际讲座、TED Talk、甚至脱口秀(Stand-up Comedy),讲者都会即兴说几个黄色笑话,让现场更放松、更有共鸣。但必须承认——让课堂有趣的方法有很多种。我并不反对老师以幽默教学,也理解这种做法的初衷是为了拉近距离。然而,课堂上总会有不同背景与界限的学生,其中总有一部分人(minority)可能会因此感到不适或被冒犯。
而且在当今社会,随着 LGBTQ+、平权运动与觉醒意识(woke culture) 的兴起,人们对性别与尊重的敏感度。身份意识也大幅提升,甚至某程度上被滥用。 这意味着老师在教学时不仅要顾及笑话是否恰当, 还要考虑不同群体的感受与文化界限。
可以说,如今当老师确实不容易—— 既要教学有趣,也要守住尊重的底线。 这正是社会进步的代价,也是教育者的新挑战。 所以,我希望未来的老师们也能引以为戒:即使你教学再好、用意再善意,也要时不时问问学生,这样的方式ok吗?幽默的边界,是建立在「他人感受」之上的。
对于学校,也不是没有该承担的责任与制度反思。这次事件中,网络舆论普遍倾向老师一方,因此母校在公关上相对主动。但希望母校能借此机会正视校园中的性骚扰、霸凌、歧视等问题,建立更透明、公正、具信任度的处理机制。例如,成立由校友或第三方管理的举报热线,确保匿名与公正,正视校内心理辅导与独立调查机制(小弟我从小也因为感情问题找了陈老师辅导呢!),加强师生之间关于性骚扰的教育与培训,培养学生对于这类课题的意识。
关于此次案件,学校及时要求被告人立案,同时也在互联网刊登公告,采取谨慎态度不随意公开指正与透露细节,避免书写内容被混淆等,是一个佳举。但,学校呼吁学生递交证据,若当事人已对体制失去信任,要她重新回到同一体系举报,确实存在心理负担。一个更合理的做法是:由学校委任独立中间人(Independent Mediator),作为双方沟通与证据传递的桥梁,以保障双方权益,同时提高调查的公信力。校方不能依赖一面倒的正面支持舆论而采取被动或高高在上的策略,而是要积极主动。
💭 结语
我写这篇文,并非为了为任何一方辩护,而是希望我们能从制度与文化的角度去反思:如何在保护受害者与维护名誉之间取得平衡?如何让教育环境更安全、更健康、更有信任感?
唯有正视与行动,我们的校园,才能成为真正让人安心学习与成长的地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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